中注協針對新審計報告準則實施發布相關問題解答 |
[字號:大 中 小] 2018-04-25 閱讀次數:3519 |
新審計報告準則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。為更好地指導新審計報告的實施工作,中注協對會員普遍反映的、需要在實務中進一步明確的相關問題,進行了認真研究,制定了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——關鍵審計事項》和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5號——其他信息》,于2018年4月15日發布。 其中,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——關鍵審計事項》,針對IPO財務報表審計中實施關鍵審計事項準則相關的問題,作出進一步明確和指引;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5號——其他信息》,針對IPO公司招股說明書是否適用其他信息準則,作出進一步明確和指引。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:
新審計報告準則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,為了指導注冊會計師更好地運用新審計報告準則,解決實施中可能遇到的實務問題,我會制定了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——關鍵審計事項》和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5號——其他信息》審計準則問題解答,現予印發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使用中有何問題,請及時反饋我會。
附件:
1.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——關鍵審計事項
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
2018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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